摘要: 周筱赟独家曝光绝密文件:防城港市委书记朱军插手采矿权指使广西高院出具内部函干预判案 【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】 欢迎跨省追捕,欢迎黑帮暗杀,欢迎对号入座,欢迎对簿公堂 核心提示: 一个非常简单的采矿权纠纷,一拖七年,只因公权力介入!滑稽的是,即将在十几天后开庭审理的采矿权归
周筱赟独家曝光绝密文件:防城港市委书记朱军插手采矿权指使广西高院出具内部函干预判案
【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】
欢迎跨省追捕,欢迎黑帮暗杀,欢迎对号入座,欢迎对簿公堂

核心提示:
【周筱赟语录】文学即垃圾,文人即流氓。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。我写的不是文学,我只陈述事实。我要永远做一个正直、善良、简单的人。
2012年2月17日,也就是再过十来天,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采矿权合作合同纠纷案。这个案子,从2005年开始,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、重一审、重二审、抗诉、再再审,拖延7年,这将是第6次开庭。
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,什么奇迹都会发生,一个案子拖7年一点都不奇怪。但此案最最滑稽的地方在于,这次开庭要审理的是采矿权是否属于共同财产,但这一采矿权早在2008年1月就到期了。也就是说,2012年2月17日,法院将对4年前就过期失效的采矿权归属进行判决。易中天先生曾经发飙说:“这年头不弱智怎么当领导?”莫非广西高院的法官个个都是领导?一个不存在的虚拟物且无任何财产价值的过期采矿权,这样的案子法院也会立案?
这个案子简单来说,就是甲方有当地的龙兴铅锌铜矿的采矿权,在2003年找来乙方合作,由乙方出资金开采,由乙方来卖,卖的钱双方分成。本来说的好好的,合同也签了,但开采了一年,乙方不愿意分钱给甲方,双方就起了纠纷。两方面的人还打了起来,矿山因此停工,就闹到法庭。既然合作不下去了,一拍两散就行了,但乙方突然提出甲方的采矿权也得分他一半,而这条合同根本没规定,也不符合法律规定,甲方自然不答应。然后官司就纠缠到现在,铜矿也一直没开工。甚至到了今天采矿权已经过期失效4年,乙方还起诉甲方,要求分一半的采矿权。
这就好比,A有一个铺面房的产权,找了B合作开店,由B来装修店面,来做销售,本来说好赚了钱一起分的。但突然B不愿意分钱,而且说这个房子的产权他也得分一半,这不是滑稽吗?更滑稽的情况是:突然发现这个店面房的产权已经到期(咱们神奇的国度,没有永久产权,房屋产权只有70年,相当于租了70年的房子),而法院还要对到期的产权进行判决呢。
很多人会有疑问,乙方明知这个采矿权早已过期,为什么还要起诉去争夺,法院还会莫名其妙的受理?说穿了很简单,就是为了利益,不过这是为了预期的利益。虽然采矿权已经过期四年,但一旦拿到,将来就可能续期,就可以继续采矿,就有钱赚,各级官员就可以在其中拿好处啊。
我上面说的,其实都不是重点,上面说的,只是非常简单的一起民事纠纷案,本来根本没必要我来爆料。上诉、抗诉、再审等,都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与权利,但突然让我眼睛一亮的是,谁都知道采矿油水多,官员都想插手,但很难有真凭实据,而这一次,我竟然拿到了此案有厅级高官介入的确凿证据——该厅级高官即广西防城港市市委书记朱军!而且,我还获得了绝密的法院内部函。
从我揭露中石化天价酒事件,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,再到湾仔码头隐瞒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,都有内线向我提供内部绝密文件。而且,我有一套保护内线的方法,至今还从来没有一个内线在我手上被暴露。这次也是一样,我绝对不会说出内线是谁的。他们去查内鬼也查不出来的,当初中石化广东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就下令必须查出内鬼,不仅没查出来,他几天之内就被撤职了。
这次,我通过内线获得了一个信封,信封背后写了一行小字:“防城港朱军书记托交。20/3”。信封内,即乙方的一份要求把采矿权分一半的材料,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覃日飞收到朱军书记转来的材料后,在上面批示:“转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。23/3”。白纸黑字,这两个高官是赖不掉的。
据说法院系统的官场潜规则是这样的:领导在被告材料上批示“依法审理”、“公正判案”等,意思就是要求下属判案时偏向被告,如果是在原告材料上如此批示,则意思是要求偏向原告。如果批示还有“及时将结果报给我”,则是要求下属判决时必须偏向,如果没有这句话,就是下属随便看着办,稍微偏向一点就行了。而在院长批示材料的前面,广西高院院长办公室就加上了这样一句话:“请你院按领导批示认真办理,并将审理结果及时报高院院长办公室。”
在广西防城港市市委书记朱军介入、广西高院院长覃日飞批示后,广西高院直接向灵川县人民法院发出内部函,直接要求偏向乙方判案。
这份内部函完全是一个法盲所写,其中最荒唐的、直接违法之处在于,竟然说要求双方当事人对“矿产证、矿藏”等资产进行评估。广西高院作为广西自治区的高级法院,竟然不知道中国根本不存在矿产证,而只有采矿证(全称采矿许可证)吗?而更荒唐是“矿藏”,按照法律规定,中国境内的矿藏都是属于国家的,只有个人开采出来的矿,且缴纳了相关的税费,才是属于个人资产,广西高院竟然说要把矿藏拿来评估好由双方来分割!